提高奖励标准,单案最高奖励可达100万元,同时完善保护机制和监督问责机制
文|《财经》记者 张欣培
编辑|郭楠 陆玲
为鼓励“吹哨人”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日,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正式公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下称“新规”),自公布之日起即刻施行。
实际上,早在2014年6月,中国证监会就发布实施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设立重大违法线索有奖举报制度。2020年,该制度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此次修订,将“吹哨人”写入制度名称,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
新规对原有举报奖励制度进行全方位升级,完善了奖励条件,较大幅度提高了奖励标准。奖励比例从案件罚没款的1%提升至3%,重大违法行为线索举报最高奖励从10万元提至50万元,而涉及全国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内部知情人员举报的案件,单案最高奖励可达100万元。
与此同时,新规对吹哨人的保护机制进行全面升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方式限制或干扰内部知情人提供违法线索;对发行人、上市公司等打击报复吹哨人的行为,将依法处理;对于处理线索时履职不力的人员,也建立了明确的监督问责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修订通过提升奖励力度与完善保护机制,增强了“吹哨人”制度的激励效果,为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工具。
奖励最高100万元
何为吹哨人?新规中给出了明确定义。“吹哨人”是指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愿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担当责任,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线索的单位或者个人。
“吹哨人”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公布的网络平台、 邮寄地址等渠道,提供有关个人或者单位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的线索。“吹哨人”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程序性信息。
中国证监会对“吹哨人”提供有效线索和关键证据,协助查处证券期货重大违法行为的,可以实施奖励。
新规完善了奖励条件。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可奖励案件条件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提升为100万元。
此次修改较大幅度提高了奖励标准。将奖励金额的比例由案件罚没款金额1%提升为3%。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也从10万元提升为50 万元。提供的案件线索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新规还进一步明确奖励启动程序。启动奖励程序后,中国证监会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奖励时间安排、确认登记程序等,同步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吹哨人”奖励相关工作。明确“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为三个月。明确奖励资金纳入中国证监会部门预算。为激励“吹哨人”及时提供重大违法线索,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够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一起案件奖励一次,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保护、监督问责机制升级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对“吹哨人”的保护全面升级。
新规要求,吹哨人的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情况、实施奖励而联系“吹哨人”,需要使用“吹哨人” 身份信息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全程做好保密工作,保护“吹哨人”身份信息。
新规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诽谤、泄露个人隐私或者其他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 同或者其他方式阻拦、限制或者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违法线索。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打击报复“吹哨人”的,按照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合规风控、督 察稽核人员参与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此外,新规建立了明确的监督问责机制。线索处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于“吹哨人”提供的重大违法线索,若存在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并影响查处工作的,将视情节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编 | 张雨菲
封图来源 | 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