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金沙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遗产纠纷案件,既解决了当事人间的家庭纠纷,又维系了亲情,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我是长子,房子应该由我继承!”“你们照顾过爸妈几天?还不都是我在床前尽孝!”“都别吵了,咱就按法律来,法院说咋办就咋办!”在金沙法庭巡回审判点,兄妹三人因一套老房子的继承归属问题争执不下。而承办法官并没有着急开庭,只是静静的坐在中间,手里拿着笔,不时记着什么。
直到声音渐息,法官才轻轻放下笔,环视众人,“大家说得都有道理,我理解,这不仅是房子的问题,更是对父母的一份感情,是这个家共同的记忆,对吗?”一句话,让原本紧绷的气氛缓和下来,法官见状立即组织双方展开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没有急着讲法律,而是从“听故事”开始,让每个人讲讲自己在这套房子里最难忘的回忆,这一“听”,就是一、两个小时。随后,法官分别与三兄妹单独沟通,不仅了解每个人的法律诉求,更关心他们的实际问题:三兄妹中大哥家的儿子刚结婚,大哥把自家房给了儿子,担心自己与老伴今后没住处;大姐一直没有住房,丈夫去世后一直单身,在老房陪伴并照顾老人;妹妹则认为自己对全家在经济方面贡献最多。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法官和三兄妹来到老房,在熟悉的环境里,面对着泛黄的老照片和旧物件,三兄妹的隔阂开始松动。基于氛围转变,法官提出了建议:房子按市场价定价,归目前最需住房的大姐继承,大姐给付哥哥和妹妹折价款。最终,这个融合了法、理、情的方案获得了三兄妹的认可,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家事无小事,家事案件的成功调解,关系到每个家庭成员的切身利益与家庭的和睦。法庭不仅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更是乡土温情的守护者。下一步,桦甸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情、理、法”调解优先切实化解矛盾,将亲情修复理念贯穿家事纠纷调解审判各个环节,把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图片来源 桦甸市人民法院
责编 周凇宇
二审 丁美佳
终审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