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近日易烊千玺因人格权纠纷,将台州市本甄眼镜有限公司诉至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该案已经敲定开庭时间,将于2026年3月5日正式开庭审理。
起诉状主要内容为,1、被告停止使用原告肖像、姓名的侵权行为,停止对原告肖像权、姓名权的侵害;2、被告在涉案天猫店铺“本甄旗舰店”、京东店铺“本甄(BERZEEN)官方旗舰店”首页置顶位置及《人民法院报》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款,致歉内容应包含本案判决书案号以及侵犯原告肖像权、姓名权的具体侵权情节,网络致歉持续时间不少于30日,报纸致歉版面面积不小于6.0cm9.0cm且之前次数不少于10次;3、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伍拾伍万伍仟元整;4、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
天眼查显示,台州市本甄眼镜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光学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日用品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