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碱滩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持续3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通过“全程调解+执前督促”工作机制,不仅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更推动被告主动履行81.5万余元货款,有力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于3年前签订了《材料采购合同》,原告依约供货后,被告拖欠货款长达3年之久。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案件受理后,鉴于被告态度强硬且明确拒绝调解,若简单“一判了之”,原告极可能面临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执行难”困境。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坚持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法官不仅向原告释明诉讼风险与时间成本,更重点向被告算清“法律账、经济账、时间账”,深入剖析败诉后需承担的高额违约金、诉讼费以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经过庭前、庭后及判前的多次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原告放弃违约金主张。
为防止调解书变成“法律白条”,白碱滩区人民法院随即启动执前督促程序。法官在调解协议达成后,并未“案结了事”,而是持续跟踪督促,明确告知被告拒不履行将立即引发的强制执行后果。在法官的督促下,被告最终主动付清了全部款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