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高雁鸿
“他凭啥种我的地!”
“我这儿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地是我家的自有承包地!”
近日,在南阳市宛城区法院红泥湾法庭,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原告杨某认为郭某侵占了自己的0.4亩地;被告郭某则拿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据理力争。杨某与郭某系同村乡邻,在土地问题上几番协商无果,便闹起了别扭。
“眼见为实,只有到现场看一看、量一量,才能把事情搞清楚。”承办法官郭凤香说。
郭凤香在庭审中发现,该案仅凭双方提交的书面证据难以厘清事实。为确保裁判公正、让当事人信服,郭凤香决定到争议土地现场开展实地勘验。
来到争议土地现场后,郭凤香对照双方提供的证据,对土地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细致核查和精准丈量,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证据。为进一步查清争议土地的历史由来与承包经营背景,郭凤香还带领办案团队前往当地村委会,向村干部、知情村民详细询问相关情况。
郭凤香在现场手绘了土地勘验图、制作了勘验笔录,清晰标注争议土地的边界与面积。双方当事人在丈量结果上签字确认,事实得以明确,心结也被解开。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为了几分地伤了和气多不值当……”郭凤香趁热打铁,在田间地头进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看待纠纷。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当场申请撤诉,剑拔弩张的乡邻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