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贵州高院发布我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要求,息烽县法院养龙司法庭、仁怀市法院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习水县法院东皇法庭、大方县法院达溪法庭的经验做法,先后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目前,全省共设置人民法庭409个人民法庭,在人民法庭驻地外的乡镇综治中心设立法官工作站1145个,在村居设立法官工作点1289个,设立巡回审判点1128个,不断向基层、向山区、向群众需求延伸法庭司法服务触角,实现司法服务对全省所有乡镇的全覆盖。
全省人民法庭共有员额法官512人,法官助理571人,书记员870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由2021年的106人增至187人。
2021年以来,人民法庭主动向当地党委报告诉源治理工作3530次,发出司法建议434份,吸纳3124家基层治理单位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邀请调解组织809个、调解员1019人入驻人民法庭,组织开展调解业务培训2111次,指导修订村规民约1830份。
今年1至11月,全省人民法庭共诉前调解矛盾纠纷13.11万件,诉前调解成功7.0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53.74%,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近年来,全省人民法庭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根本目标,发挥矛盾纠纷化解的“桥头堡”和人民群众“连心桥”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21年以来,全省人民法庭新收各类案件45.96万件,审结43.57万件,其中涉农案件新收13.17万件,审结12.2万件;督促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4.3万件,金额高达40.19亿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景雄
编辑 蒋孟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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