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杜玮淦 通讯员/曾洁赟 邓丽华 吕慧敏)近日,笔者从省法院了解到,近年来,广东积极推动在集中管辖法院以及非集中管辖县(区)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全面畅通集中管辖法院与各地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渠道,动员各方面力量投身行政争议调处化解工作。自2019年探索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以来,全省已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103个,实现21个地市全覆盖。截至目前,各地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化解的行政争议纠纷超过4万件。
省法院行政庭庭长林俊盛介绍,2023年底,省法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调处机制等意见,建立起了省级政府法治与司法全方位、全链条对接平台。目前全省11个地市建立了法检司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努力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前段时间,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通过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顺利化解一起工伤资格认定纠纷案。在法官的指导下,公职律师发挥“既懂行政业务逻辑,又熟悉法律适用规则”的身份优势,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原告公司申请撤诉,高效利用行政与司法资源,让当事人免于“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25年9月,在佛山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佛山中院会同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设立的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正式揭牌启用。依托调解中心建立“法检司”跨部门联动机制,融合检察、司法行政力量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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