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消费时代,平台协议不仅是交易规则的载体,更成为了消费者维权路上的第一道关卡。
近日,深圳蔡女士的遭遇揭开了在线旅游平台(OTA)管辖条款中隐藏的“玄机”:在去哪儿网购买的机票无法在航司官网查到,因行李托运费用激增引发纠纷后,用户试图在平台注册地北京起诉,却因一纸“需前往南通仲裁”的条款被法院驳回。
当一个注册地在北京、主要运营地不在江苏的互联网巨头,将纠纷解决地强行指向千里之外的南通,这究竟是为了“方便处理业务”,还是为了给消费者设置一道难以逾越的维权高墙?
事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去哪儿网对用户服务协议的单方面修改。
蔡女士作为资深用户,其记忆中的争议解决方式一直是“向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这也是2021年6月10日平台公示协议的明确条款。
然而,仅仅半个月后的6月25日,协议内容发生了质变:争议解决方式从“诉讼”悄然变更为“仲裁”,机构则指定为“南通仲裁委员会”。更令人费解的是,包括蔡女士及其高等级会员男友在内的绝大多数用户,对此变更毫不知情——没有短信通知,没有弹窗提醒,也没有邮件告知。
这种“静默修改”在法律层面极具争议。根据《电子商务法》与《民法典》相关规定,平台修改服务协议需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提前公示,对变更条款需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去哪儿网作为拥有海量用户的巨型平台,利用其信息优势地位,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纠纷解决机制从“司法诉讼”切换为“一裁终局”的仲裁,实质上剥夺了用户通过普通司法途径寻求救济的权利。
对于用户而言,协议不再是双方合意的产物,而是平台单方面强加的“霸王条款”。这种变更并非简单的商务调整,而是利用格式条款从根本上改变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关系,将原本在北京的主场优势,瞬间转移到了对用户而言完全陌生的异地。
去哪儿网公关负责人向大众新闻解释称,选择南通仲裁是因为“平台业务大多在江苏南通开展”,然而企查查数据却无情地戳穿了这一说辞:去哪儿网运营主体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北京海淀,分支机构分布在天津、武汉、西安,其投资控股企业中亦无江苏南通的身影。
一个与南通并无实质关联的企业,强行将仲裁地锁定在南通,其结果必然是消费者维权成本的几何级飙升。
按照蔡女士的计算,若遵循协议进行仲裁,仅受理费和处理费就高达637.5元,这对于一张机票价格仅2498元的纠纷而言,维权成本占比已超过25%。更不用说用户需为此往返深圳与南通,或聘请异地律师所产生的差旅费与时间成本。这种管辖地的设置,本质上是一种“筛选机制”——利用高昂的异地仲裁费用和繁琐的程序,迫使大部分消费者在权衡利弊后选择放弃维权。
平台将“解决问题”的口号挂在嘴边,却通过设置物理和经济上的双重障碍,让“解决问题”变得几乎不可能。当“一裁终局”成为平台规避司法监督的保护伞,消费者在面对机票查无此票、行李托运乱收费等问题时,便彻底失去了对等博弈的能力。
蔡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它暴露了当前互联网平台治理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通过格式条款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山东敢当律师事务所程文靖律师指出,若平台未履行法定提示义务擅自变更条款加重用户责任,用户可主张仲裁条款无效。这在法律上为消费者提供了反击的武器,但现实中,用户往往需要先在法院起诉确认仲裁条款无效,再进入实体审理,这一“程序套程序”的过程,本身就是对消费者精力的极大消耗。
去哪儿网将纠纷推向仲裁,看似是合法的合同自由,实则是对契约正义的背离。在平台经济中,由于平台掌握着数据、规则制定权和技术解释权,消费者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当平台可以随意修改协议、指定与自己毫无关联的仲裁机构时,所谓的“用户协议”已异化为平台的“免责声明”和“维权劝退书”。如果司法机关和监管部门对此类“管辖权陷阱”视而不见,不仅会助长平台的侥幸心理,更会严重侵蚀数字消费的信任基础。
蔡女士目前正准备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仲裁条款无效,这不仅是为了追回多付的托运费,更是为了挑战这一不合理的行业潜规则。
一个健康的数字商业生态,绝不应建立在让消费者“知难而退”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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