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晚,锂矿龙头赣锋锂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2月29日收到宜春市公安局的移送起诉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罪单位犯罪,相关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7月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按规定缴纳罚没款,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本次事项系在江西证监局行政处罚的基础上,依法开展的后续正常司法程序。公司理解并尊重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行为。
赣锋锂业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有序运行。本次涉案事项为公司前期已披露的特定历史事件,预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回溯此前公告,2024年7月6日,赣锋锂业披露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涉嫌内幕交易“*ST江特”(江特电机)股票,江西监管局决定没收公司违法所得110.53万元,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此前公告显示,根据证监会调查,受李良彬决策安排,由欧阳明具体负责,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赣锋锂业”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ST江特”股票。
2020年6月22日,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赣锋锂业”证券账户。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买入“*ST江特”股票15677700股,买入金额为2648.38万元;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为2763.29万元,获利110.53万元。卖出股票所得资金沉淀在“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