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 视觉中国 资料图
上海银行(601229.SH)深圳分行与宝能系的又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出炉。
12月29日,上海银行公告称,2025年12月26日,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民初4号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民初5号,判决主要内容包括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业物流”)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偿还借款本金34.772亿元、38.99亿元及相应的利息、逾期违约金,深业物流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支付律师费20万元、20万元。
此外,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对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地产”)提供的不动产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处分该抵押物所得价款超出前顺位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优先受偿;宝能地产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深业物流追偿。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对Baoneng Landmark Richer Limited(宝能置地润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置地”)提供的质押财产及其收益享有质权,并有权就处分该质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宝能置地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深业物流追偿。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对深业物流提供的不动产的租金应收账款享有质押权,有权就质押的应收账款优先受偿。
同时,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投资”)对深业物流应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偿还的借款本金34.772亿元及相应的利息、逾期违约金和应支付的律师费20万元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宝能投资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深业物流追偿。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控股”)、姚振华、宝能投资对深业物流应向原告偿还的借款本金38.99亿元及相应的利息、逾期违约金和应支付的律师费20万元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宝能控股、姚振华、宝能投资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深业物流追偿。
上海银行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2024年9月27日,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与深业物流、宝能地产、宝能置地、宝能投资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民初4号]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同日,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与深业物流、宝能地产、宝能控股、姚振华、宝能投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民初5号]亦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2018年9月、10月,深圳分行通过认购信托资金向深业物流分别放款15亿元、23亿元,到期日分别为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18日,担保方式为深业物流、宝能地产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宝能置地提供股权质押等担保,宝能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起诉日,深业物流尚欠本金34.772亿元及利息等。
2018年12月,上海银行深圳分行通过认购信托资金向深业物流放款40亿元,到期日为2022年6月17日。担保方式为深业物流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租金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宝能地产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宝能控股、姚振华、宝能投资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起诉日,深业物流尚欠本金38.99亿元及利息等。
今年3月上海银行与宝能系的另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出炉。
3月21日,上海银行公告称,3月20日,深圳分行收到相关民事判决书,深圳托吉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托吉斯科技”)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偿还借款本金25.8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并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支付律师费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