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夫妻缘尽,诉讼离婚牵动人心。12月24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受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承办法官主动上门倾听两位近百岁老人的诉求,以温情释法、人文关怀化解矛盾,让这场特殊的离婚纠纷得到体面妥善的解决,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
据悉,97岁的刘大爷与90岁的杨婆婆于2004年缔结姻缘,成为“半路夫妻”。相伴多年后,随着年岁渐高,二人身体机能日渐衰退,不仅难以相互照料,更于三年前因跟随各自子女生活而开始分居。长期的分居生活,让原本就存在的性格差异与生活琐事摩擦不断加剧,夫妻感情逐渐淡漠,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为彻底解决分歧,刘大爷最终选择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解除与杨婆婆的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佘建军并未机械适用庭审程序。在了解到两位老人均年近百岁、行动不便的核心情况后,他当即表示:“让近百岁的老人奔波往返法院,既不合情理,也存在安全风险。”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保障高龄群体的诉讼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将调解现场搬到老人家中。
调解当日,法官带着书记员先后前往刘大爷与杨婆婆的住所。在老人熟悉舒适的家庭环境中,法官刻意放慢语速、放低声音,以拉家常的亲切方式,耐心倾听两位老人的心声,以及双方子女的诉求与顾虑。调解过程中,法官既用通俗直白的语言阐释了“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律认定标准,又引导双方回顾多年相伴的情分,理性看待婚姻现状。针对老人及其家人可能存在的顾虑,法官逐一解答疑问、疏导情绪,全力营造平和沟通的氛围。
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与疏导下,两位老人均平和接受了感情无法挽回的现实,双方家人也达成共识,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这场无需老人奔波的“上门调解”,不仅依法了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更让两位高龄当事人在尊重与关怀中体面告别,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效果。
承办法官表示,高龄群体的诉讼案件往往牵动着家庭情感与社会关切,处理此类纠纷不能只讲法理,更要重情理、有温度。通过“法官多跑路、群众少奔波”,让刚性的法律在特殊群体面前展现出柔性的人文关怀,让公平正义以更贴合民生需求的方式抵达群众身边。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杨雅馨 伍梦霞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