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黑飞”的危害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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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5: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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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无人机已不是专业玩家的专属装备,从旅游航拍到物流配送,从农业植保到电力巡检,从应急救援到地理测绘,这个“会飞的照相机”“空中快递员”“空中机器人”渗透到生活方方面面,飞入寻常百姓家,成为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能。一台现代无人机,早已超越了“飞行平台+相机”的简单定义。它是一个集成了高级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计算机视觉、无线通信和精密制造的飞行智能机器人。无人机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我们认知和改造世界的方式。

但随之而来的是“黑飞”乱象频发。数据显示,2025年8至10月,北京警方处理无人机违法案件51起,行政处罚49人。今年8月,上海环球金融中心400米高空两架无人机对撞,砸坏楼顶防水层,自2016年起该中心已记录95起无人机坠落事故,超七成集中在近三年,更有甚者,杭州飞手违规升至500米闯入军事空域,被罚款没收设备。这些案例背后,是很多飞手对法律规定的无知:“考个证,是不是就能合法飞无人机”“只要无人机能够起飞,就不禁飞”“我就飞几分钟拍个照,能有啥事儿”“小区上空飞着玩,还用报备吗”。

无人机飞行绝非“想飞就飞”,未实名登记飞行、无资质飞行、未报备飞行、侵入禁飞区域、不遵守飞行限制、使用未经准入的设备,这些行为都是“黑飞”。“黑飞”行为轻则罚款拘留,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无人机≠无人管”,要是任性放飞,可能分分钟触碰法律红线,有可能触及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刑事犯罪三大法律领域的法律责任。我国已构建起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条款为支撑的法治体系,每一条规定都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一、民事责任:“飞上天也要守规矩”—民法典的权利边界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无人机飞行划定了民事权利边界,核心是“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无人机飞行,尤其是“黑飞”可能会侵犯他人的人格权、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飞手”在操控无人机时因故意或过失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责任;若因无人机质量缺陷导致损害的,受害者可向无人机操作者索赔,操作者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产品生产商或销售商进行追偿。活动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无人机航拍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利用无人机擅自拍摄他人住宅、庭院等私密场所,或未经允许记录个人活动,可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未经许可拍摄他人肖像并公开传播的,可能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被侵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使用无人机航拍应在合法界限内,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勿试探法律红线。

二、行政责任:“违规飞行必受罚”—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刚性约束

行政监管是无人机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尤其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让“黑飞”处罚有了明确依据。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作为我国首部针对无人机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它系统性规定了登记、资质、飞行审批、空域管理及安全规范等核心制度,为无人机全链条管理提供了操作规范,明确了公安机关在公共安全管理中的职责,要求无人机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并对不同空域的飞行活动作出具体规定。

实名登记:民用无人机所有者必须实名登记,未登记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资质要求: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需取得操控员执照,微型、轻型无人机虽无需执照,但需熟练掌握操作方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应当由符合规定条件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

空域管理:将空域分为管制空域、适飞空域、临时管制空域,120米以上空域原则上为管制空域,需提前申请。

处罚梯度: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无人机“黑飞”等违规行为明确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情形并设定处罚措施,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形成监管闭环。该法规定,违反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意味着,今后在禁飞区“黑飞”,不仅要罚款,还可能被拘留。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莫图一时爽,抬手一按,无人机上天;落地一算,违法成本好几万,后悔莫及。

三、刑事责任:“底线不能碰”—刑法的严厉制裁

当“黑飞”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国家安全或严重侵犯他人权益时,还有可能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黑飞”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黑飞”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无人机飞控系统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破解无人机禁飞限制、销售破解程序的,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未经许可使用无人机对军事设施、重要政府机构等敏感区域进行航拍,泄露国家机密,可能涉嫌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按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23年12月,福建无人机爱好者李某操控具备远程高清摄像功能的无人机,非法拍摄部队部署情况,并制作成2个短视频发布在其个人社交平台,视频的阅读量高达4000多次,被分享、收藏30多次。李某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其他罪名:未经允许拍摄企业厂房、科研设施等,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偷拍他人隐私并传播,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四、结语:“规矩之下,方能致远”

无人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低空经济是未来发展的蓝海,但自由飞行不能脱离法律约束,产业发展不能忽视安全底线。无人机飞行的“规矩”,既是保护他人权益、维护公共安全的“安全阀”,也是保障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导航仪”。

(作者系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公共服务与应急处置专业委员会主任)

王兴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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