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组织开展劳动法律监督,联合检察院、法院、人社等部门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劳动用工违法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一函”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近年来,我省各级工会组织联合司法机关、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全力推进“一函两书”制度落地见效,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十大典型案例就是工会“一函两书”制度落地见效的最好见证,也是“工会枫桥”取得显著成效的生动实践和典型经验。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督促保障保洁员劳动权益座谈会
【关键词】
施工企业 农民工工资 保证金制度
【基本情况】
2024年底,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有2个工程项目存在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的情况,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隐患,遂将相关情况函告威宁县总工会。
【履职情况】
威宁县总工会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该县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幼儿园建设项目及贵州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医院建设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未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经沟通无果后,县总工会向这两家公司分别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要求其限期完成工资保证金的存储或提供相应保函,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收到《提示函》后,上述两家企业均在要求期限内前往银行办理了工资保证金存储手续。
【典型意义】
本案例说明,检察院与工会组织联手共推,共同发力,督促施工企业及时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必须从源头参与、在制度上保障。
来源 贵州省总工会
编辑 周甜
二审 彭婷婷
三审 徐忠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