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博高新区四季青医院有限公司因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被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淄博高新区四季青医院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及医疗风险、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淄博高新区四季青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2023年2月揭牌启动,注册资本1000万,注册地位于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20号-1,由山东雲汉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