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2025-12-23 17:12:18
2026年1月1日起,幼儿园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各地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本园收费两张目录清单,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收费”。
明确禁止行为包括,不得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和亲子特色班等名义收取费用,不得通过家委会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
来源 | 大象新闻记者 佳敏 栗鑫 艺轩
主编 | 彭丹
编辑 | 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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