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12月2日上午,常委会本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修订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已基本成熟。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3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省烟草专卖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作了2处文字和技术方面的修改。3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
法制委员会认为,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修改后的《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我省实际,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通过。
以上报告及《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