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已步入全新发展阶段,两高要求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典型案例涵盖农用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处方药使用安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抗战文物保护等多个领域。
今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耿宝建表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已步入全新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阶段。目前已有26部现行法律规定了公益诉讼条款,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从最初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4个法定领域,扩展到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14个领域。
与此同时,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也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耿宝建介绍,草案将散见于单行法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整合在一起,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规定上,既“锚定重点”又“预留空间”,对当前司法实践已较为成熟、社会共识度高的领域予以明确,将现行法律规定的14个领域予以固化,使这些领域的公益保护工作有了更直接、更专门的法律依据;同时,还新增文化遗产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两个领域。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共6章53条,对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原则、职权配置及办案程序等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历经十年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已经日益成熟,形成了公益诉讼保护的“中国方案”。
数据显示,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4万多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10.2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2.2万多件。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机关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6.8万余件,回复整改率达98.5%;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000余件,绝大多数得到裁判支持,以“诉”的确认推进公益保护。
今年1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2万余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7.9万余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100余件,通过明确以“可诉性”为边界的监督标准,推动行政机关不断规范执法流程、强化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违法行为。
徐向春表示,前述典型案例所积累的程序规则、履职标准、裁判方式和协作机制,反映了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广泛共识,可视为“立法前的司法预演”,为专门立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随着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的审议通过,本批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将进一步扩大,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是总结十年来公益诉讼制度实践经验、破解实践难题的关键举措,标志着我国公益诉讼制度迈入专门立法保障的新阶段,有助于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耿宝建表示,要重点关注近年来新增的行政公益诉讼受案领域,强化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坚持全国法院行政审判条线“一盘棋”,不断完善统一法律适用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建立的“七个一”联动对下指导机制的作用,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同时,要密切关注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的审议,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为之后共同贯彻落实检察公益诉讼法做好准备。要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条线应认真参考、学习对照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的亮点,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目标,促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