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张奕丹
今年5月,浙江省天台县发生一起一死一伤的刑事案件。12月22日,被害人的家属陈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死者是她46岁的弟弟陈某周,他们70多岁的父亲也在该事件中受伤。陈女士提供的起诉书显示,台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豪因邻里纠纷,预谋行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陈某豪家的猪栏间与被害人陈某周家相邻,双方因占地问题产生纠纷。2024年5月15日,双方再次因占地发生争执,陈某周母亲陆某凤在推搡过程中受伤,经调解,陈某豪赔偿陆某凤经济损失。陈某豪一直心怀不满,遂产生杀死陈某周一家的想法。2024年9月3日,陈某豪从抖音购买了一把长矛伺机作案。
起诉书(图由受访者提供)
2025年5月11日19时许,陈某豪携带长矛、尖刀,到天台县某某公司晚山分厂门口蹲守陈某周,遇见陈某周后,陈某豪用长矛、尖刀捅刺陈某周,接着陈某豪来到陈某周晚山村家中,用长矛捅刺陈某周父亲陈某称,遭到陈某称、陆某凤夫妻反抗,陈某豪逃离现场后服用毒鼠强,自杀未果。经鉴定,被害人陈某周系他人刺器作用致肺破裂、纵膈破裂、心脏破裂等造成大失血死亡;被害人陈某称伤势为轻伤二级。
案发当晚,被告人陈某豪打电话报案,后在村中一小店内向公安民警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陈女士父亲的出院记录(图由受访者提供)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豪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陈女士表示,父母只有她和弟弟两个孩子,她比弟弟大两岁。案发前弟弟和父母一起在村中生活,弟弟生前在镇上开店做铁皮棚,父亲平时会帮忙看店。案发当天她不在家中,在接到母亲电话后得知此事并报警。她的父亲陈某称头部受伤、身上也有多处骨折。她提供的出院记录显示,陈某称被诊断为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多处)头皮裂伤、(多处)皮肤裂伤、肋骨骨折等,在天台县人民医院住院15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