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杭州市全民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人注意到,《条例》在“普及健康生活”这一章节中,专门突出了体重管理,通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促进居民科学管理体重。
于是,有网友调侃:“现在连体重都要立法管了?”但仔细一想就会发现,即使望文生义,也不可能把“全民健康促进”简单等同为“体重管理”。法律的真正着眼点,仍然是在公共环境和制度的建设上,回应的正是当下减肥市场的乱象。宣称“速瘦”“不反弹”的减肥药、代餐粉、减脂方案层出不穷;服装销售话术里,“显瘦”是默认的卖点;打着“零卡、零脂、零糖”旗号的食品不断向消费者灌输真假难辨的信息;健身达人、瘦身博主们信誓旦旦地分享着“成功经验”,七天瘦十斤仿佛可以轻松复制。瘦身这条路上,乱花渐欲迷人眼,诱惑多陷阱更多,背后的核心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选择成本高、科学指导不足、市场庞大而管理复杂。
尽管个体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但公共服务有没有为健康生活提供足够的制度支撑,才是法律要回应的问题。当然,现实挑战依然存在。《条例》能不能落地;专业资源能不能下沉;健康促进会不会异化为形式主义;促进、鼓励这类表述在多大程度上体现效果;混乱的市场能不能真正走向规范和透明;公众会不会在“体重管理”的语境中产生新的压力等,都需要在执行中不断校准。
任何治理都要保持耐心,法律既不能越界干预私人生活,也不能在执行中走向空转;既要看到个体差异,也要守住公共责任。如果这部《条例》能够让人们的健康生活少一些焦虑、多一些支持,少一些被市场裹挟的盲目尝试,多一些可依赖的公共服务,少一些事后高昂的医疗开支,多一些高回报的健康投入,那么这样的立法,也就真正走到了它该去的方向。(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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