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辉 通讯员 赵玲)“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项有力措施,也是对被执行人最有效的震慑手段。”12月1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贺世辉在陕西高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举办的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
自2024年9月陕西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公检法密切协作配合,严厉打击了一批转移财产、隐瞒收入、虚假报告财产、拒不报告财产、违反限制消费令等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专项行动中,陕西法院判决拒执刑事案件64件73人(含自诉),判决后被执行人履行到位金额1800余万元。
在专项行动期间,因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后免予刑事追责121件,其中在公安机关侦办期间主动履行义务后撤案97件,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主动履行义务后决定不起诉24件,履行到位金额9300余万元。
“打击拒执犯罪的成效不仅体现在个案权益的兑现上,更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产生深远影响,打击拒执犯罪就是要向社会清晰传递‘生效裁判必须履行,法治承诺必然兑现’的强烈信号。”陕西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陕西法院将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完善并巩固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惩治力度不减、震慑效果常在,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诚信有序的法治环境。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