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纠纷前端化解,近日,黄埔区联和街道峰湖御境社区与黄埔区人民法院萝岗法庭共同签订构建“无讼社区”协议书(详见本文文末),创建峰湖御境社区“无讼社区”示范点。萝岗法庭庭长唐挺、法官林强,峰湖御境社区党支部书记何婉仪、副书记李旭珍及联和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出席了签订仪式。
随后,与会人员参加座谈会,双方就深入开展“无讼社区”工作进行沟通交流,表示要进一步密切法庭与社区联系,切实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等工作,进一步就双方对接模式、信息通报、邀请旁听庭审、定期普法宣传、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等工作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并统一意见。
据悉,联和街峰湖御境社区将作为黄埔区首家展开“无讼社区”创建的基层社区示范点,旨在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为百姓搭建“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充分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解决,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最广泛的参与者和最大的受益者。
唐挺表示:“下一步,萝岗法庭将充分发挥‘无讼社区’的示范效应,以点带片、以片促面,将成功经验深入推广至萝岗法庭下辖的更多街道、社区、村居,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无讼社区”协议书详情如下:
【撰文】张晓晨
通讯员 联和街道峰湖御境社区
【作者】 张晓晨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