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西洞庭法庭联合辖区人大代表协同发力,成功化解一起个体工商户与企业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系十美堂镇甲鱼养殖个体工商户。2024年7月,被告公司承接了甲鱼养殖场附近风力发电站修建项目,因施工车辆碾压损坏原告用于甲鱼养殖的水井,导致养殖场水质恶化,造成甲鱼大量死亡。事故发生后,双方就事故责任认定、损失金额计算及赔偿问题产生矛盾分歧,由此成诉。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了梳理,实地勘查甲鱼养殖场损坏现场。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联合当地人大代表、司法所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当日,法官和人大代表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多角度对当事人进行释法和疏导。
承办法官发挥专业优势,向双方当事人明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和责任划分,厘清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人大代表凭借着多年扎根基层、深耕一线的工作经验,一方面耐心引导企业站在养殖户维系生计、保障生活的立场换位思考,让企业认识到养殖户的合理诉求;另一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养殖户释明风力发电建设带来的多重积极作用,争取养殖户的体谅与理解。
经过多方努力,双方当事人逐步消除了对立情绪,最终对赔偿金额、履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法官提醒,乡村要发展,项目施工时需依法依规,避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个人要维权,在权益受损时,应当注意通过拍照、录像方式及时保全证据,并可通过当地调解组织渠道依法理性维权。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