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8名“老赖”被拘留,52名“老赖”因犯拒执罪获刑……12月1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林艺摄
“老赖”规避、抗拒执行,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了“一纸空文”,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今年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截至11月30日,全区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520件,公安机关立案355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21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78人,52人因犯拒执罪,被法院一审判处刑罚。经法院、公安、检察各阶段预告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案件244件,追回各类款项8908.42万元。
据介绍,在全区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中,坚持宽严相济,提高打击精准度。全区各级法院通过拘传、限制出境、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构建层层递进的惩戒体系,对不同情节的拒执行为采取相应惩戒措施。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共拘传5914名被执行人,对有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1468名“老赖”处以司法拘留的处罚,限制出境184人。
对自动履行义务且犯罪情节较轻的被执行人,全区公检法机关按照办案流程,通过撤回移送线索、依法不予立案或不起诉、从轻或减轻处罚等方式,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教育、预防功能,引导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摸排阶段,法院对31名主动履行完毕债务的被执行人决定不予移送公安;侦查阶段,公安对33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决定撤销立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共对2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对主动履行义务的19名被告人适用缓刑,2人适用拘役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