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雷蕴含
近日,鞠婧祎与经纪公司丝芭传媒的合约纠纷愈演愈烈,引发关注。12月15日,鞠婧祎方发声明,称与丝芭传媒的经纪合约已于2024年6月终止,同时指控丝芭传媒伪造艺人签名及授权。
鞠婧祎
鞠婧祎工作室声明 网络截图
12月16日,丝芭传媒晒笔迹鉴定报告否认伪造艺人签名及授权,并称此前的补充合约签至2033年。当天,鞠婧祎方也请律师发布了相关声明。声明称丝芭传媒所谓补充合约系伪造,且该公司长期、多次串通其关联公司通过签订“双重合同”的方式隐瞒演艺收入真实金额,截留、侵占本应属于鞠婧祎的演艺收入。
随后,丝芭传媒发布“关于我司艺人鞠婧祎的事实阐述和声明”,称鞠婧祎在行业内和相关平台上散布“个人只拿到金额极低的工资,没有业务分成并受到长期压榨”等相关表述,与事实严重不符。丝芭传媒回应鞠婧祎待遇和收入分配问题,称曾出资人民币1.6亿余元,为鞠婧祎单飞发展后规划影视发展路线,截至2024年5月,已向鞠婧祎结算支付税前金额共计约1.39亿元,均有本人签收凭证,并按月支付固定收入25万元(税前),还提供专职司机、房车供其使用多年,提供上海高级公寓供其居住。
丝芭传媒发布“关于我司艺人鞠婧祎的事实阐述和声明” 网络截图
12月17日,丝芭传媒再次发文质疑鞠婧祎,称其解约行为自相矛盾,玩文字游戏。12月18日,丝芭传媒发布致艺人鞠婧祎的最后告知,称其涉嫌“严重经济犯罪”,将择日全网公开实名举报。但是截至记者发稿前,鞠婧祎并未有最新回应。
丝芭传媒发布致艺人鞠婧祎的最后告知 网络截图
对此,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他表示,收入属于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受《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保护,丝芭的公开行为不符合法定公开情形,涉嫌侵犯鞠婧祎的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被侵权人可通过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也可向网信部门等投诉举报。”林律师补充,主管部门可根据情节对丝芭处以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甚至可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吊销许可。
针对丝芭声称鞠婧祎“涉嫌严重经济犯罪”一事,林小明律师表示,是否经济犯罪应当由警方经过受案、侦查等来认定,最终由法院判决来确定。丝芭传媒若认为鞠婧祎涉嫌经济犯罪,就有义务进行举报或控告,若警方最终未立案,则可能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丝芭的举报或控告就不成立。“任何人和任何单位都可以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和控告,但是,如果伪造证据使得被控告人受到法律追究则涉嫌构成诬告罪。如果没有事实或初步证据就声称对方构成经济犯罪,那么极有可能构成诽谤,如果因此造成严重后果,那么也可能被追究诽谤责任。”
林小明律师认为,有事说事,有理说理,有法必依,双方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依法理性地采取措施,避免将自身陷入难以脱身的泥淖。应摒弃网络判案的做法,让法律回归法律,让契约回归事实本身,由法律来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