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采用“背对背+面对面”的双向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因施工质量争议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让原本针锋相对的双方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原告孙某为被告张某承包的工程提供消防电气布线服务,工程完工后,张某以施工存在质量问题、需另行雇人修复为由,拒绝支付全额劳务费,孙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矛盾尖锐、互不相让,首次开庭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先采取“背对背”调解,分别与双方深入沟通。向孙某释明质量瑕疵需承担的责任,分析诉讼风险;向张某明确拒付全部劳务费的不当之处,引导其正视支付义务。待双方情绪平复、态度缓和后,法官再组织“面对面”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张某当庭一次性支付孙某劳务费15000元,双方就本案再无争议。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化解了当事人心结,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昌邑法院将持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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