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海关查获一起旅客走私香烟进境案。
某日,沈阳海关所属沈阳桃仙机场海关关员在旅检入境现场进行监管查验时,发现1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神色异常、形迹可疑。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其大衣内有多个用针线缝制的隐秘口袋,里面藏匿了多条香烟。经现场清点,在上述旅客衣物、随身行李中共查获不同品牌香烟27条,共计5400支。
目前,上述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海关律师、走私辩护律师邵丹提醒:烟草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200支,或者雪茄10支,或者烟丝250克;电子烟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毫升。其他进境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400支,或者雪茄20支,或者烟丝500克;电子烟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毫升。走私香烟入境,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邵丹律师 高级合伙人
海关转律师 专攻走私辩护,
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国贸委副主任,2005年开始进入海关系统,曾担任上海海关公职律师,精通各项海关业务,有20多年海关与律师工作经验,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海关案件。
#海关律师
#走私辩护律师
#海关处罚
#海关走私
#缉私
#走私
#上海海关律师
#上海走私律师
#上海走私辩护律师
#上海走私犯罪律师
#走私犯罪辩护律师
#海关处罚辩护律师
#海关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
#走私废物
#走私文物
#跨境电商
#套代购
#海南免税
#海南离岛免税
#边民互市
#走私成品油
#走私毒品
#走私冻品
#代购
#代购走私
#走私珍贵动物动物制品
#走私煤炭
#走私黄金
#走私香烟
#走私象牙
#骗取出口退税
#走私贵重金属
#走私雪茄
#走私淫秽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