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琦
由于能源转型带来的市场机遇,中东欧市场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投资光伏产业的新高地。其中,匈牙利自2023年起连续两年成为中国在欧洲外商直接投资(FDI)的首要目的地,2024年占中国对欧投资总额的31%,投资领域主要是可再生能源产品制造。
匈牙利与中国在专利制度和光伏产业政策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制定与实施有针对性的合规策略。
欧盟框架下的匈牙利光伏产业政策
(一)欧盟光伏产业政策
2022年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可再生能源欧盟(RepowerEU)提案》,计划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签订新俄罗斯天然气合同,现有合同过渡至2028年1月1日终止。该提案旨在减少欧盟成员国对俄罗斯化石燃料的依赖,还提出在家庭、工业和发电领域加速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以期尽早实现全面替代化石燃料的目标。对此,匈牙利外长在2025年10月20日举办的欧盟外长会议上明确反对,并表示匈牙利将采取一切法律和政治手段阻止欧盟通过该提案,原因在于匈牙利严重依赖源自俄罗斯原油和天然气等能源进口,适用该提案将致使当地工业和居民用气用电等成本大幅度提高。
与《可再生能源欧盟提案》所呈现的减少能源外部依赖的趋势类似,欧盟委员会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的《净零工业法案》(Net-Zero Industry Act)将光伏等8类技术规定为净零技术的范畴,其核心目标是要求到2030年将本地净零技术制造能力提升至欧盟市场需求的40%以上,即减少对非欧盟成员国等第三国清洁技术与供应链依赖。根据该法案的规定,欧盟40%以上的光伏组件将由本土制造,而不是来自中国等第三国供应。该法案进而在其二级立法细则中,对“第三国依赖”做出了具体要求,即当欧盟对某一第三国在某类净零技术产品上的依赖超过50%时,以光伏产品为例,需满足以下要求:最终产品不得在该第三国组装;使用的至少4种主要关键组件不得来自该第三国;光伏逆变器和光伏电池片或等效组件不得来自该第三国;光伏组件不得在该第三国组装。
欧盟近年发布的一系列可再生能源及光伏产业法律政策,都昭示着欧盟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领域愈加强化区域保护主义,意在重塑欧盟在这些领域的产业竞争力。
(二)匈牙利光伏产业政策
匈牙利自2010年推出“向东开放”外交战略以来,持续加强与中国等亚洲国家的经贸合作。特别是匈牙利作为首个加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欧洲国家,其将“向东开放”与共建“一带一路”深度融合,在吸引中国企业投资光伏产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尽管《净零工业法案》对V4成员国依赖非欧盟成员国等第三国制造光伏等清洁技术产品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但是匈牙利在该法案通过后,依然积极吸引中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企业在匈牙利进行投资建设。例如,由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与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控股的项目公司承建的匈牙利蒂萨菲赖德54兆峰瓦光伏项目已于2024年12月31日签发开工令,并于2025年4月投入商业运营,该光伏电站预计年发电量7500万千瓦时,将供应匈牙利2万户以上家庭的年度用电需求;2025年5月15日,比亚迪欧洲总部在匈牙利布达佩斯设立,预计创造1200个高价值岗位,其中60%为技术研发类岗位,构建起销售服务体系、车辆认证测试平台、本地化研发中心三位一体的从生产制造到技术输出的全链条产业布局;宁德时代投资73亿欧元(约合609亿元人民币)在匈牙利德布勒森建设欧洲最大电池工厂,预计2026年初投产。这些项目的顺利落地,得益于匈牙利出台的国家能源主权计划,即通过一系列能源政策实现其能源主权目标,认为主权国家有权制定能源政策,而不是完全遵从于欧盟的要求。其中,与光伏产业相关的能源政策包括匈牙利于2020年制定、2024年修订的《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修订后的该计划要求增加匈牙利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将2030年的装机容量目标提升至12吉瓦。
中企投资匈牙利光伏产业的专利布局与合规策略
在欧盟能源转型和匈牙利光伏产业政策的双重驱动下,匈牙利光伏市场呈现出巨大投资机遇与地缘政治格局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主动谋划专利海外布局和合规策略、提升中国光伏产业链和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能力,是应对出海风险的根本之策。
(一)中企投资匈牙利光伏产业的专利布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25年9月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创新的十字路口》强调了地缘政治和技术创新格局加速重构、绿色科技突破与知识产权监管框架同步演进等全球创新格局竞争加剧的趋势。在该报告统计分析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匈牙利位列第36位(全球共139个经济体参与排名)。该报告还统计了2022—2023年新投入使用的光伏全球加权平均标准化电力成本,即生产一单位电力的平均寿命成本下降了12.4%,进一步推动了光伏产业科技创新。在世界银行2024年10月发布的《营商环境准备度(B-Ready)报告》中,匈牙利的营商环境同样亮眼。该报告共评估了全球50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匈牙利在该报告调查的监管框架方面得分最高(78.23)居于首位,在公共服务方面排名第5位,在运营效率方面排名第14位。匈牙利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与营商环境为中国企业在当地投资光伏产业、开展生产经营和专利布局提供了重要基础。
1.匈牙利“专利盒”制度
“专利盒”(Patent Box)制度源于爱尔兰,后被欧洲各国及全球范围内广泛应用,是与专利有关的税收激励措施,即为通过专利申请等方式达到条件的企业提供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率,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将专利等知识产权收益留在该国的税收管辖范围之内。在光伏产业领域,“专利盒”制度能够通过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励企业增加光伏技术的研发投入,进而促进光伏产业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吸引国际投资。在欧盟成员国中,匈牙利等13个国家实施了“专利盒”制度。在匈牙利相关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象中,“专利盒”制度的适用范围涵盖发明、实用新型、植物新品种补充保护证书、半导体拓扑图、软件、欧盟药品及孤儿药品补充保护证书等。对于这些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收益可享受50%的税收扣除,实际税率可降低至4.5%。针对太阳能电池板等可再生能源领域,匈牙利还提供了税收抵免优惠政策,最高可以抵免相关企业80%的年度应缴税款。此外,对于可再生能源等产业,匈牙利还面向实施此类研发项目的企业提供政府直接补贴。
2.匈牙利专利申请路径与实践
匈牙利的专利制度保护对象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分别由匈牙利《发明专利保护法》《实用新型保护法》《外观设计保护法》规定相关专利申请和授权条件。其中,《发明专利保护法》和《实用新型保护法》已于2023年最新修正,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专利申请和授权制度。光伏技术相关专利申请主要涉及发明专利,匈牙利的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与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一样,都是自申请日起20年。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四种途径向匈牙利申请光伏技术相关发明专利:向匈牙利知识产权局(HIPO)直接提交专利申请;通过《欧洲专利公约》(EPC)向欧洲专利局(EPO)提交欧洲专利申请;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国际专利申请;通过中国与匈牙利建立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提交国际专利快速申请。
在中国企业投资匈牙利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过程中,夯实科技创新和专利布局是护航企业出海的关键保障。例如,大恒能源已经形成集硅片、电池片、光伏组件、一体化光伏系统、光储系统、光伏电站开发建设为一体的企业出海发展策略,出海区域已覆盖包括匈牙利的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专利布局方面,该企业于2021年首创并成功量产全球专利产品“全面评光伏组件”。
(二)中企投资匈牙利光伏产业的专利合规策略
1.中企投资匈牙利光伏产业的专利侵权风险
在中国企业投资匈牙利光伏产业的热潮中,也遭遇了专利侵权风险。例如,2022年3月,荷兰海牙上诉法院判决中国某科技股份公司在荷兰投资的全资子公司A侵犯了韩国某集团公司B在欧洲注册的单晶硅光伏电池(PERC)专利。韩国B公司于2019年3月向荷兰鹿特丹地区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经过3年审理,一审法院于2021年10月判决荷兰A公司不得在欧洲9国销售涉案6款光伏组件产品。荷兰A公司上诉后,荷兰海牙上诉法院于2022年3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荷兰A公司涉案6款产品侵犯了韩国B公司在欧洲注册的专利权,并将针对荷兰A公司涉案6款产品的禁售令范围扩大至匈牙利、奥地利等欧洲11国。荷兰A公司在收到二审判决后,立即表示该判决缺乏法律基础和事实依据,将再次提起上诉。最终,荷兰A公司与韩国B公司于2023年5月宣布达成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承诺在全球范围内合法使用对方相关专利技术,并撤销所有正在进行的专利侵权诉讼和专利无效申请程序。尽管该案以和解的方式结束了双方的专利侵权纠纷,但能够反映出中国企业在匈牙利等欧洲国家投资光伏产业存在专利侵权等风险,需要在企业内部预先制定实施专利合规策略。
2.中企投资匈牙利光伏产业的专利合规路径分析
中企投资匈牙利光伏产业的专利合规是指中国企业及其员工在出海匈牙利的过程中,其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匈牙利的专利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规则、欧洲以及国际相关专利公约规则。中国企业构建专利合规策略的路径包括事前风险识别预防、事中监测评估管理、事后纠纷应对控制。在事前风险识别预防阶段,中国企业应当进行专利自由实施(FTO)分析。专利FTO分析可以由中国企业内部熟悉匈牙利等欧洲国家专利法律政策制度的知识产权法务部门专业人士完成,也可以聘请在匈牙利当地执业的专利律师合作开展。中企在“走出去”之前,针对其将要拓展匈牙利等海外市场的产品进行专利FTO分析的目的是精准识别并综合分析该产品技术在匈牙利以及欧洲遭遇专利侵权等纠纷的风险,具体分析内容是比对该产品技术特征与在匈牙利以及欧洲市场生产经营的第三方产品专利的权利要求,并依次判断对于出海后在匈牙利对产品技术进行商业化自由实施的可能性。专利FTO分析可被用于在事后证明企业并非故意侵权,以规避在海外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判决惩罚性赔偿的风险。在事中监测评估管理阶段,中企可以在进入匈牙利市场后,对于该企业已在匈牙利及欧洲注册的产品专利进行价值评估分析。专利价值评估的影响因素包括技术因素、市场因素和法律因素。技术因素衡量中国企业在匈牙利市场实施的产品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相关研发情况、创新水平以及技术的生命周期。市场因素包括产品技术在匈牙利市场的竞争潜力、实施规模以及由此带来的企业收益增长情况。法律因素涵盖产品相关专利权在匈牙利专利法律框架下的有效性、权利保护范围以及存续期间。在事后纠纷应对控制阶段,中国企业在匈牙利以及欧洲遭遇专利侵权等纠纷时,可以通过向HIPO或EPO提起对方专利无效宣告申请的方式应对专利侵权风险,也可以采取上述案例中的专利交叉许可协议方式,通过和解的途径达成双方专利长期合作共存模式。最后,在诉讼外纠纷解决途径方面,中企也可以积极利用国际仲裁或调解机构提高涉外专利纠纷解决效率。
(作者单位系北京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