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严刑酷法不少,其中株连九族的法律就是非常严酷的,令后代人都心惊胆战。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法律?
古代社会崇尚宗族管理,尤其是封建社会的管理模式,有宗族管理的意思。每个村子都有宗族,有祠堂,只有宗族长老和宗族内的男人才可以进祠堂,可以做一些有利于宗族建设的事情。女人不允许进祠堂,即便是一个小女孩,也不能进祠堂。有了宗族管理,地方官就容易管理地方事务了,只需要把地方事务交给宗族长老来管理,就可以省很多事。宗族长老的权力很大,可以私设公堂,甚至可以命令宗族内的男子惩罚偷情的女人,惩罚小偷,即便惩罚过程中闹出人命,也没什么事。一旦这样的宗族系统形成以后,地方官再想实行法律,想要用法律惩罚宗族内的人,就会和宗族利益发生冲突。因为宗族长老会庇护宗族内的人,甚至会用宗族设立的规矩来惩罚犯了法的人,却不会交给官府处理。如此一来,很多犯法的人就要寻求宗族的庇护,也会衡量宗族惩罚和法律惩罚的区别,一旦宗族惩罚过轻,而法律惩罚过重,他们就会寻求宗族长老的庇护,甚至“负荆请罪”。如此一来,国家的法律并不能有效实行,有时候还会引发宗族的反对,甚至引发宗族挑头的革命。为了限制宗族势力,尤其限制一些门阀士族的势力,统一天下的秦始皇就要实行“族株”和“连坐”的酷刑。倘若一人犯了死罪,那么死刑犯所属的整个宗族内部的人都要被砍头,就算被连根拔起。日后,没有一个人为死刑犯翻供,也没有一个人为他说话。因为他所属的宗族已经覆灭了,没有任何话语权。
宗族关系总是撕扯不清,宗族与宗族之间有各种联姻,各种复杂的政治关系,但并非完全“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一旦一个宗族被处罚,那么其他的宗族就会躲避,纷纷与之撇清关系,而不会为被惩罚的宗族求情。当然,皇帝并不肯轻易用株连九族的法律,而是选择对象用。有人犯了叛国罪,就有可能被株连九族,而有人只是小偷小摸,犯了偷窃罪,就没必要株连九族。可是,秦朝的法律比较严酷,有“族株”的明令规定,只是要杀一儆百,而不是把所有犯了罪的人都“族株”,不然劳动力将会减少,甚至很多村子因此灭亡。秦以前的法律也好不到哪里去,很多诸侯的祖先和皇帝是兄弟,被皇帝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可以建立自己的国家,可以设置法律,成了事实上的土皇帝,但每年要给皇帝纳税,不然就有可能被皇帝征讨。诸侯之间有战争,主要是侵吞土地,掠夺人民。对待犯了罪的人,诸侯的法律并非不严酷,而是有枭首示众,削鼻子,挖眼睛,车裂等等,可以显示行刑人员的创造力,显示统治阶级的创造力,却跑偏了,没有在科技方面有所创造。诸侯纷争的时候,宗族的影响力非常大,不仅皇帝要讲究宗族观念,而且民间老百姓也要讲究宗族观念,通过宗族办一些事情,但同时要遵守宗族的规定。
倘若宗族庇护一个犯了罪的年轻人,就很可能公然对抗地方官,对抗法令,却不会被惩罚。有鉴于此,秦始皇要实行“族株”的酷刑,就是把犯了罪的年轻人以及其宗族连根拔起,不让其翻盘,当然也就验证了权力的正确性,验证了实行权力的人的正确性。戏文中有“杨家将”和“呼家将”的故事,其宗族本身就是为皇帝办事的,宗族长老是朝中的官员,却因为被奸臣诬告,才被被惩罚。杨家将中的杨老令公和几个儿子征战沙场,被围困之后,想办法突围,而奸臣潘仁美见死不救,致使杨家满门忠烈几乎损失殆尽。杨四郎进入番邦,娶公主为妻;杨五郎逃出去,到五台山出家为僧;杨六郎逃出去,汇报了真实的情况,却始终无法清除皇帝身边的奸臣。呼家将中的老将呼丕显被奸臣庞文诬告,满门抄斩,只漏掉了呼延庆。呼延庆长大后,开始了复仇之旅,最终报了大仇,算是为三百多口呼家被斩的人正了名。可是,人已经死了,而且几乎满门抄斩,即便不报仇,奸臣也会老死。但写剧本的人揣摩了民间比较强烈的复仇风气,为了吸引人,就要写满门忠烈几乎被斩杀殆尽。其实,只是为呼延庆复仇埋下伏笔,却不是真实的事情。
皇帝会慎用株连九族的法律,但用了之后,就不会反悔。汉武帝认为,带五千兵马去打匈奴的李陵是叛变了,就给李陵来了个株连九族。尽管司马迁为李陵求情,汉武帝也不听。没有叛变投敌的李陵听说京城中的亲人都被屠戮殆尽,就真的叛变了,而替他求情的司马迁受到牵连,被施以“宫刑”。株连的法律是统治者设立的,旨在给罪犯以沉重而彻底的打击,要把他们的宗族连根拔起,也就办成了所谓的“铁案”,而不可能翻案。其实,从人道主义角度来看,一个人犯罪,并不能株连九族。因为犯罪的是一个人,不可能代表宗族内所有人都成了罪犯。可是,统治阶级认为,宗族内一个人犯了罪,就有可能受到宗族内部势力的庇护,当然要对他们斩草除根。即便是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丈夫犯了罪,要逃亡,妻子和儿女也很可能帮助他逃亡,而不可能报官。《水浒传》中宋江知法犯法,给抢劫生辰纲的绿林好汉通风报信。当时官场黑暗,各种搜刮手段层出不穷,以至于“官逼民反”。很多宗族依靠长老制定惩罚规则,就会让惩罚规则代替法律,而宗族长老就成了土皇帝,甚至做得比地方官都大。地方官想要施行法律,想要依照法律来惩罚一些罪犯,就很可能受到宗族长老的干预,甚至根本干不成事。皇帝掌握管理天下的大权,地方官有一定的权力,会为皇帝分忧,会帮助皇帝管理,却并不会经常直谏。当然,直谏的官员大多结局不好。
有了株连九族的法律,就有株连十族的奇葩案例。明朝的方孝孺坚持在诏书上写朱棣篡位的事情,被刚做了皇帝的朱棣斩了十族,算是权力任性的表现。后代人看到株连九族的案例,觉得胆战心惊,就更别提更严酷的株连十族了。株连九族的法律背后是权力的任性,是当权者的残酷,也是杀一儆百、杀鸡骇猴的示范,更是把犯罪分子连根拔除的决绝。看看现在的腐败窝案、串案,甚至一些地方官场无官不贪,贪官为妻子、子女谋福利,还为亲朋好友谋福利,就知道株连九族的考量有些合理因素了。但现在并不能施行株连九族的法律,一人犯法一人当,不然就可能伤害无辜。消除了株连九族的法律,但并不是犯罪分子肆意妄为、逍遥法外的理由。法律应该严格起来,应该一视同仁,应该在不扼杀人性、不伤及无辜的基础上,维护公平和正义,而不能受到权和钱的干扰,更不能宽泛到“点到为止”的地步。必须要犯罪分子付出惨重的代价,尤其要把所有涉案人员全部抓捕归案,从严办理,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犯罪,进而维护社会和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