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官了,专门跑到家里来调解,解决了我们的大麻烦!”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将调解现场“搬”至当事人家中,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让原本剑拔弩张的邻里握手言和,让司法温度直抵民心。
这起纠纷源于一场邻里间的车辆碰撞事故。张某与刘某同为小区居民,刘某不慎碰撞张某停放的私家车,导致车辆多处受损。车辆维修后,张某认为车辆存在“隐性损伤”及价值贬损,向刘某主张赔偿,而双方因赔偿金额、支付时限等问题多次协商无果,矛盾逐渐升级。张某最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刘某出行不便且家中网络无法满足线上调解需求。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决定上门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一边是张某对爱车贬值的担忧与不满,一边是刘某认可理赔但因身体原因暂时无法工作,希望延期支付的实际困难。法官结合法律规定与邻里情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向刘某释明侵权责任的法律后果,也向张某说明刘某的实际困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打开心结,就赔偿金额与支付时限达成一致,刘某承诺按期支付赔偿款,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一场邻里纠纷在温馨的氛围中圆满化解,双方对法官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连连致谢。
此次上门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最大限度地修复了邻里关系。未来,桦甸法院将持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主动转变工作思路,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耐心化解矛盾,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度。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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