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海洋合作与治理论坛”12月10日至11日在海南三亚举办。国际调解院秘书长郑若骅致辞说,国际调解院将对传统的国际争端解决机构起到补充作用,而不是取代或削弱它们。与诉讼和仲裁等裁决程序相比,调解的特点使其更具吸引力。
国际调解院今年10月20日在香港开业。目前有38个国家签署国际调解院公约,其中10个国家已批准公约。郑若骅是国际调解院首任秘书长,她在2018年至2022年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
郑若骅说,国际调解院是第一个以条约为基础、专门致力于促进利用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国际组织。调解院从构想到成立只用了几年时间,表明国际社会特别是全球南方国家强烈希望认真考虑并使用调解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可行替代方案。
郑若骅说,过去80年里,国际社会建立了许多以条约为基础的机构,提供诉讼和仲裁等司法程序,但在国际调解院成立前,还没有一个机构是专门为调解设立的。国际调解院填补了这一空白,其目标是与国际法院、常设仲裁法院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等提供诉讼和仲裁服务的现有条约型国际组织并驾齐驱,对这些机构起到补充作用,而不是取代或削弱它们,从而造福国际社会。
“国际调解组织为争端各方提供了一种可行的替代方案——调解,以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这符合《联合国宪章》第33条规定,将调解列为解决争端的首选方式之一。”郑若骅说,调解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方式,已经解决了许多国家间的争端。
她介绍,调解是谈判过程的延伸,由第三方中立人士调解员协助进行。调解员负责促进谈判、打破僵局、进行现实评估、疏导情绪,并帮助各方找到解决方案。与诉讼和仲裁等裁决程序相比,调解的特点使其更具吸引力。
调解以共识为基础,本质上完全自愿,当事方对过程和结果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在调解员协助下,各方可以设计出适合具体情况和争议的程序,无论是渔业、海洋边界还是环境保护方面的争议。而在仲裁程序中,第三方中立人士作为主导者,如果各方无法达成一致,仲裁员将决定程序并做出最终且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强制各方接受。
调解过程并非对抗性的,而是以和解为导向。调解员会营造有利于达成和解的环境。调解不以过去的事件来判断对错,而是着眼于未来,关注当前共同目标和各方利益。调解过程固有的灵活性使各方能够跳出固有思维模式,创造出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郑若骅说,由于这些优势,调解成本低廉、省时高效、有助于维护关系,并且和解协议的自愿遵守率很高。
郑若骅说,国际调解院的目标是通过调解服务和能力建设工作,在国际社会建立一个调解生态系统,缓解或化解国际争端,并发现新的机遇。在各方立场根深蒂固之前,就可以在早期阶段解决分歧。这个调解生态系统将加强国家间的海洋合作和海洋治理,化解混乱,鼓励对话而非冲突,倡导调解而非对抗。
第六届“海洋合作与治理论坛”由华阳海洋研究中心、中国南海研究院、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联合主办,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余名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外国驻华使领馆外交使节、国际组织及涉海部门和媒体机构代表出席论坛。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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