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王智华 姜明圆
2025年12月11日,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刑四年,当庭决定上诉。
案件发生于2022年9月14日,朝阳某小区11只宠物狗9死和2只流浪猫亡因被投毒而死亡,毒物为剧毒氟乙酸钠,投毒点位于小区公共区域。
案发3天,65岁业主张某被警方锁定,其因不满犬只扰民等投毒。
受害主人李女士辞职维权,联合10人提起法律诉讼并拒和解。2023年1月检方以“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罪”立案,因案情特殊九次延审。
此次根据李女士在法庭外向在场记者公布的判决书内容,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法条判决被告人张某华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对于此次判决,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本案未按普通财产侵权处理,而是定投放危险物质罪,原因是张某行为威胁的是公共安全。其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氟乙酸钠这种剧毒物质无差别投毒,不仅害死了宠物,还极易让儿童、其他居民误食中毒,可以说严重威胁到了居民的人身安全。该罪起步刑期为3年,张某投毒致9只宠物狗、2只流浪猫死亡,被判四年有期徒刑应该是比较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