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位于伊宁市的某酒店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该酒店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双方长期保持合作关系。自2021年11月起至2024年5月,酒店经营者张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累计拖欠物业费63000元。物业公司多次催要物业费未果后,于2025年10月将张某诉至伊宁市人民法院,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杭平新并未急于开庭,而是优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分别沟通中,杭法官了解到矛盾背后双方各有难处:物业公司表示,运营成本持续支出,员工工资发放压力大,长期拖欠将影响正常服务;张某则坦言,近年来酒店经营遇到困难,现金流紧张,一次性付清确有压力,同时认为物业公司在部分服务细节上存在不到位之处。
“我们不是不想交,实在是手头紧张,如果能分期,我们一定按时付。”调解中,张某表达了解决问题的诚意。物业公司负责人也表示理解企业经营的不易,但强调“服务仍需持续,员工也要生活”。
杭平新法官抓住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契机,从“维持合作关系、共渡经营难关”的角度展开疏导。他一方面向张某释明,缴纳物业费是合同义务,长期拖欠可能影响企业征信;另一方面也引导物业公司正视服务中可改进之处,考虑商户实际困难。经过多轮协商,双方逐步靠近,最终达成“部分减免、分期履行”的调解方案:物业公司自愿减免部分费用,张某共计支付35000元物业费,其中20000元于2026年1月31日前支付,剩余15000元自2026年3月起按月支付3000元,直至付清。
协议签订后,双方当庭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实质化解。一份分期付款协议,既保障了物业公司的基本收益,也为酒店经营者保留了恢复经营的缓冲空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力哈木·吐尔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