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10日讯 (记者 李文静)12月9日上午,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于2025年10月28日经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11月2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临沂市制定通过的第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二十八条,第1-5条,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立法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第6-9条,规定了投融资机制、智慧建设、产业扶持、科普宣传。第10-22条,规定了规划编制、土地供应、建设责任、建设标准和竣工验收等。第23-25条,规定了运行维护的主体和责任,明确了危害海绵城市设施的禁止行为。第26-27条,规定了情况评估和责任追究。第28条,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