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近日被罚款2.5万,并没收违法所得19538.43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襄住建罚字﹝2024﹞第5号显示——
企业名称: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9655T8B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14
处罚内容:一、处25000元罚款;二、没收违法所得19538.43元。
罚款金额(万元):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1.953843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作为国投源墅B区地块一项目的总包单位,在未经过确认湖北轩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否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情况下与该公司签订了《商混采购合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机关: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图源:信用中国)
本报从天眼查和企查查了解到,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成员,法定代表人为樊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600MA49655T8B,企业地址位于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176号,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文|中国基建报 陈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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