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遗嘱,两个版本,300万房产差点拱手让人?!”
某地,一位老人去世后,子女们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两份内容截然不同的遗嘱——一份将房产留给子女,另一份却写着全部给保姆!更让人震惊的是,房产证已经悄悄过户到了保姆名下!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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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李老太的老伴去世后,三个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她便雇了一个保姆王某来照顾起居。
王某三十多岁,说话甜,手脚勤快,把李老太照顾得无微不至。时间一长,老人对她越来越依赖,甚至比对自己的孩子还亲。
去年春天,李老太身体每况愈下,她担心自己走后子女为房产争执,便决定立遗嘱。她找来律师,郑重地将名下价值300万的房产分配给三个子女。
可谁知道,就在李老太病重期间,王某竟悄悄做了手脚!
今年2月,李老太病逝。子女们赶回料理后事时,王某神情古怪地拿出一份遗嘱:“李阿姨生前特意交代,这是她的最终遗嘱。”
大儿子李强接过一看,瞬间瞪大眼睛:“什么?!房产全部给你?这怎么可能!”
遗嘱上清楚地写着:将名下房产全部赠与王某,以感谢其多年照顾之恩。
李强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妈妈前几个月还说要把房子留给我们,怎么突然全给保姆了?这真的不是伪造的吗?!”
可更让他们崩溃的是,王某拿出了房产证——房子已经过户到她名下了!
“你们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李阿姨临终前专门叫我去办的过户手续,还让我好好保管房产证。”王某一脸无辜地说道。
三兄妹当即炸了锅:“这根本不可能!妈妈病得那么重,怎么可能还有精力去变更遗嘱?”
就在争执不下时,老二李丽突然想起什么,赶紧翻找起妈妈的物品。果然,在一个隐蔽的抽屉里,她找到了另一份遗嘱!
这份遗嘱的日期比王某那份要早三个月,内容正是将房产平分给三个子女。
“王某,你给我解释清楚,为什么会有两份遗嘱?!”李强拿着真遗嘱,怒气冲冲地质问。
王某脸色一下子变了,支支吾吾地说:“我...我不知道,可能是李阿姨改主意了吧...”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
“保姆篡改遗嘱?这胆子也太大了!”
“老人家最信任的人,竟然做出这种事!”
“幸好子女发现及时,不然300万就这么没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2
本案核心争议:遗嘱的真实性以及房产过户的合法性问题。
经过调查取证,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专业人士这么看:
关于遗嘱的效力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具备完整的遗嘱要素。
经笔迹鉴定,王某持有的那份“遗嘱”存在明显的笔迹拼凑痕迹,部分字句系从李老太其他书信中剪切拼贴而成,属于典型的伪造文书。
关于房产过户的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房产过户需要产权人亲自到场或提供有效委托书。
调查发现,王某在李老太神志不清时,利用其对老人的信任,诱骗老人在空白纸上签字,然后伪造了过户文件。
第三,王某的行为涉嫌哪些罪名?
1.伪造文书罪:伪造遗嘱属于伪造重要文件的行为 2.诈骗罪: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产 3.职务侵占罪:利用照顾老人的职务便利,侵占老人财产
最终,经过法庭调查,王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最终双方协商:王某归还房产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李老太的三个子女按照真实遗嘱继承房产,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专业提醒: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虽然王某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其行为同样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
3
300万房产,差点被保姆“偷梁换柱”,老人财产安全防不胜防!
遗嘱伪造要严惩本是天经地义,但谁会想到最信任的人竟然会背叛?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1.老人立遗嘱时要格外谨慎
选择正规渠道,最好有律师见证 妥善保管原件,告知家人存放位置 *避免在照顾者面前透露过多财产信息
2.家属要加强关注
定期看望老人,了解其身边人情况 重要文件要有备份,防止被人钻空子 *发现异常要及时调查核实
3.选择照顾者要慎重
通过正规渠道寻找保姆 定期检查老人财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不要让照顾者接触重要证件和财产信息
有网友热议:“俺觉得这保姆胆子也太大了,竟敢伪造遗嘱骗房产!”
也有网友表示:“幸好发现及时,不然老人一辈子的积蓄就白给别人了!”
还有专业人士提醒:“老年人要学会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重要决定一定要和子女商量。”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老人的财产安全不容忽视,家庭和睦固然重要,但防人之心不可无。特别是在雇佣外人照顾时,更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改编,当事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或虚构化处理,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文章仅以案例形式为大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