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对一起侵权纠纷案件的执行进行监督,并依托“代表委员+法院”机制共同对此案进行调解,最终促成该起案件妥善化解。
在甲某与乙某侵权纠纷一案中,经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判令乙某向甲某返还特定数量的草场。执行法官阅卷后,认定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全面掌握案情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积极探寻化解矛盾的切入点。然而,即便执行通知和相关公告提示已依法送达,乙某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相关责任。
执行现场(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供图)
面对乙某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情况,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主动邀请旗人大代表乌珠穆沁胡、苏木人大代表晓东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贴近群众等优势,就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难点与堵点问题深入沟通,并共同研讨案件解决方案,协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人大代表分别从法理、情理方面与被执行人进行深入细致地沟通,一方面由法官耐心向其解读关于侵权责任纠纷的相关规定,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代表委员通过摆事实、讲情理,从互谅互让等方面开展疏导工作。经过充分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明确草场边界并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代表委员+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应用,邀请代表委员深度参与、零距离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来源: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