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桃源县杜某的家中格外热闹却又秩序井然——一张方桌搭起临时审判台,便携式庭审设备调试就绪,桃源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王少彬带领办案团队,将庄严的法庭“搬”到了行动不便的被告杜某家中。这场特殊的庭审,用司法的专业与温度,化解了一起疑点重重的民间借贷纠纷。
案件的原、被告王某与杜某均已年过六旬,曾是朝夕相处的挚友。2024年,两人就一笔7万元借款产生纠纷,最终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令人意外的是,时隔一年,王某再次将杜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4.7万元借款。“同一对当事人,短期内再次因借款对簿公堂”,这一反常情况让承办法官立刻提高了警惕。
开庭前夕,办案团队进一步核实案情时得知,被告杜某半年前突发中风,左侧肢体偏瘫,常年卧病在床,根本无法前往法庭应诉。更棘手的是,原告王某年事已高,文化水平有限,仅能提供简单的转账记录,无法清晰说明借款细节,案件事实难以通过常规庭审厘清。一边是行动不便的被告,一边是举证困难的原告,如何保障双方诉讼权利、查清案件真相,成了摆在法官面前的首要问题。
“不能让当事人为了打官司犯难,我们多跑一步,群众就少受点累。”为破解困境,承办法官当即决定:上门开庭。在杜某家中,办案人员迅速布置好简易庭审现场,鲜红的法徽挂在墙上,既保留了法庭的庄严,又多了几分家的温情。考虑到杜某说话费力,法官特意放慢语速;面对情绪激动的王某,法官也及时疏导,引导其理性陈述。
庭审中,法官围绕借款发生时间、款项来源、资金用途等关键问题抽丝剥茧,分别向双方细致询问,结合转账记录、医疗票据等证据逐一核实。真相逐渐清晰:这笔4.7万元并非新的借款,而是杜某中风后,王某出于友情为其垫付的医疗费、康复费及日常开支。杜某对该事实完全认可,坦言自己并非恶意拖欠,只是术后开支大,一时无力全额偿还,并主动提出用每月的养老金分期还款。
“多年的老交情,不能因为钱伤了和气。”法官立足双方情谊,从法理上明晰权利义务,从情理上疏导对立情绪。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王某体谅杜某的身体与经济困境,杜某也承诺尽快制定还款计划,两人握手言和,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这场“家门口的庭审”,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更查清了案件事实,有效杜绝了虚假诉讼风险。
司法为民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桃源县人民法院将庭审服务延伸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既守住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底线,又传递出司法的脉脉温情。这不仅是一次高效务实的办案实践,更是“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诠释——用脚步丈量民情,用专业化解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力量。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蒋慧琛 伍梦霞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