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栏获悉,11月14日,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京冶”)收到罚单,处罚类别是“罚款”,处罚机关为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显示,中国京冶的违法行为类型为“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其违法事实是:当事人中国京冶于2025年9月10日在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江口港区28、29#地块实施了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
对此,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令第423号公布)、《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1999年3月1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发布),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洞人社监罚决字﹝2025﹞第000017号。
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中国京冶近日亦成被执行人,立案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其被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2563元,案号(2025)冀0304执1396号。
据中国京冶官网介绍,公司是以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EPC)和钢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预应力工程、加固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承包为主体的大型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现为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隶属于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形成了以工程承包、文旅业务和海外业务为核心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连续实施新加坡环球影城、上海迪士尼乐园、珠海长隆海洋王国、淮安西游记文化体验园、北京环球影城、新加坡万礼热带雨林公园等重大项目。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6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剑,大股东为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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