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星新闻
近日,江苏昆山一女子王某酒后下楼扔垃圾,为图方便抄近道从敞开的消防通道通行,因通道光线昏暗,在下负一层楼梯时,王某不慎从18级台阶上滚落受伤。经医院诊断,王某右桡骨远端骨折、头皮血肿、皮肤挫伤,后鉴定为十级伤残。她于今年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王某认为物业公司消防通道楼梯没有照明设置,且消防通道门未保持“常闭”状态,诉至法院索赔。物业公司辩称消防通道灯从开发商接手便未安装,且王某系饮酒后自身疏忽导致。2025年2月,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
经调查,综合考虑当事人过错程度、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关联等因素,法院酌情认定由物业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王某自行承担6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按照40%的比例赔偿王某8万余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