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三角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城市交通管理政策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和人员流动具有重要影响。上海市人大代表朱柯丁在今年市两会提交的《关于优化上海市外牌限行政策的建议》中提出,上海作为长三角地区的核心城市,可以借鉴杭州“非浙A急事通”政策的可取之处,优化上海外牌道路限行政策。
对此,上海市公安局于近日在官网公开了对该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称,限行措施对降低限行时段路网交通流量发挥了积极作用,而类似“非浙A急事通”的外牌提前报备机制,虽然有利于改善外牌车主临时来沪面临的问题,但上海与杭州的实施条件存在显著差异,一旦实施提前报备可临时进城的制度,将会产生不确定因素。答复进一步表示,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优化完善小客车总量调控和限行政策。
朱柯丁在建议中指出,现行的上海市外牌限行政策存在部分问题。首先,外地人员来沪可能因为不了解限行政策而误闯禁区面临罚款和扣分的处罚。其次,外牌车辆限行后,外牌车主在高峰时段不得不选择其他路线或调整出行时间,增加了出行成本和时间。“便捷的交通是吸引外地投资和促进商务活动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他看来,让投资者更加方便地进入上海考察项目、洽谈合作,有利于提高上海的营商环境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外地投资,进一步促进上海的经济发展。
朱柯丁所提到的“非浙A急事通”政策,是指按照"提前报备、次数控制、急事通行"原则,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因驾乘人员在杭办事等、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可通过“浙里办”APP等平台的“非浙A急事通”模块,提供车牌、姓名及出行事由等信息申请报备,取得“电子通行凭证”。经申请报备并取得“电子通行凭证”后,可在规定的“错峰限行”时段、区域内通行。
朱柯丁建议,可以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和“非浙A急事通”政策的经验,考虑合理设置外牌车辆的通行次数和时间。同时,对于通行时间的设置可以更加灵活,除了早晚高峰时段外,可以根据实际交通流量情况,在非高峰时段适当放宽外牌车辆的通行权限。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紧急就医、抢险救灾等,可以设立特殊批准通道,确保外牌车辆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通行。
上海市公安局在答复中表示,按照重大决策有关要求,上海市小客车限行政策由多部门共同研究并经市政府决定,由上海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限行通告。目前,限行措施对降低限行时段路网交通流量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内环内高峰时段外牌小客车限行措施出台后,在控制地面道路交通流量的同时,亦有效改善快速路下匝道拥堵。
答复同时表示,上海市公安局交管部门自去年以来结合相关政策开展积极研究:
一是交通承载力方面。会同相关机构对上海市交通承载力进行深入研究,以道路保持一定服务水平的出行量作为道路“承载力”,结合交通调查数据和综合交通模型,对不同区域的承载力进行测算。其中内环内区域路网全天和高峰时段承载力均已接近“承载力”,路网承载力剩余空间已非常有限。对此,若仅给予临时来沪外牌小客车有限次数的通行预约,由于诱增交通量有限,故对路网影响基本可控。但由于上海市存在沪C号牌小客车,实施提前报备临时进城需统筹考虑实施,将进一步增加新增交通量,故实际交通影响仍存在风险。
二是社会影响方面。建立类似“非浙A急事通”的外牌车提前报备机制,确实有利于改善外牌车主临时来沪面临的问题。但上海市与杭州的实施条件存在显著差异,即上海市号牌小客车额度均通过拍卖有偿获得或为限制在郊区通行的沪C号牌,一旦实施提前报备可临时进城的制度,将会产生不确定因素。
三是决策程序方面。由于小客车限行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产业、交通等诸多方面,由交通、公安、发改、经信等部门共同研究,并应按照重大决策程序报市政府决定,需要多部门进一步凝聚共识、统筹推进。
下一步,上海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优化完善小客车总量调控和限行政策,积极研究借鉴预约通行等经验,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总量调控和限行政策体系。同时,立足交通组织规划职责,积极采取设置公交专用道、提升慢行交通品质等措施,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着力提升外地来沪出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