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21日讯(记者 李秀娟)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11月20日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山东数字经济领域的第一部地方立法出台,对推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振远表示,数字经济是新兴技术和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其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已成为重组要素资源、重塑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近年来,山东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超过49%,扛起全省经济“半壁江山”。
“各行业、各领域在推动数字技术创新、企业培育、产业集聚、赋能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积累了不少成熟经验,有必要通过立法形式固化下来;同时,也有必要通过立法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解决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和要素瓶颈。”刘振远说。
据了解,《条例》共设十章六十三条,包括总则、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创新、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服务数字化、数字经济安全、保障措施和附则。
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条例》从“网络、算力、数据”等方面,对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空天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物联网、算力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加强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
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条例》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平等获取数字技术创新资源,明确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领域,统筹布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和产业链协同创新。同时为破解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转化难题,总结我省科技大市场经验做法,《条例》规定推动数字技术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发挥科技大市场在成果展示、成果交易、项目孵化等方面作用,加快数字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
《条例》还突出山东特色,结合我省产业结构特点,强优势补短板,立足前瞻性布局、全局性谋划,明确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服务业、通信服务业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抢抓人工智能新一轮发展机遇,构建从智能算力、数据语料、算法模型到智能应用的全链条人工智能产业。
数据资源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激活数据资源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围绕推动数据有序开放流通,规定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机制,促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资源汇聚,加强数据应用场景建设;按照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要求,推动建立多层次的数据流通交易体系,激发数据流转活力。
数据的安全有序流动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核心支撑和根本保障。《条例》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衔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对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分类分级保护、人工智能规范应用等作出规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安文建表示,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加大《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会同相关部门,重点从财政、金融、创新、人才等方面,一体推进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进一步夯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撑。
“我们将着力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促进依法行政,自觉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条例》真正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安文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