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赖书闻)近日,记者从“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十三场)——《海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场上获悉,海南将从2026年1月1日起统一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职工从2026年1月1日开始缴费,居民在2025年集中征缴期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缴费,集中征缴期自2025年11月15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同时,已参保的失能人员经评估符合条件的,统一在2026年4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维华介绍,海南将构建多元筹资、待遇标准、需求评估、护理服务、智能监管、经办管理等六大体系,在全国率先实行省级统筹,建制初始就做到职工居民全员覆盖、同步启动。
《方案》明确,重点保障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后续将会根据国家部署再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此外,海南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职业院校培养长期照护师等专业护理服务人员,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发挥养老护理员在长期护理服务中的作用。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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