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海努克人民法庭法官前往该县阔洪齐乡玉奇吐格曼村开展村级调解组织调解员现场办案培训活动。通过法官手把手指导,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邻里排水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
纠纷双方均为同村村民,因被告屋顶长期向原告院落排放雨雪水而产生纠纷,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双方积怨越来越深。10月20日,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开赛尔认为该案事实相对清楚,又是邻里纠纷,适合到涉案地化解纠纷,同时以案代培指导村级调解员提升能力水平。
11月6日,在调解过程中,在法官的指导下,玉奇吐格曼村委会调解员首先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原来排水纠纷背后还存在原告侵占被告3米宅基地的纠纷,两个纠纷纠缠在一起是矛盾长期无法化解的主要原因。
面对案中案这一复杂情形,法官首先指导调解员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关系的条款:被告排水不得侵害原告权益;同时核实原告是否有侵占被告宅基地的情况,如果有应当依法返还,既不偏袒也不能模糊责任。经过调解员释法说理,原被告双方都承认了各自侵权责任。然后,法官又指导调解员从“邻居是搬不走的亲戚”这一角度,向原被告阐述邻里和睦的重要性。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在15天之内在屋檐下架设排水管,防止雨雪水排到原告家;原告于当天拆除栅栏,归还侵占的三米宅基地,届时由村委会干部现场监督落实。
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海努克人民法庭长期坚持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以案代培、庭审观摩等形式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履行职责,借以强化村级调解组织能力,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筑牢基层和谐防线。(肯吉哈力·巴依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