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月19日捷强装备公开信息显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淇靖、财务总监纪滋强、潘峰、徐本友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公司存在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缺陷,未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一是2022年9月至2025年3月公司通过职工个人银行卡代收付相关款项。二是公司于2022年、2023年签订不真实业务合同并发生资金收支往来(未确认收入、成本)。三是公司个别委外研发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执行,提前支付款项。
处罚决定如下: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潘峰、徐本友、潘淇靖、纪滋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