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至19日,黑龙江省人民调解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暨黑龙江省调解协会成立大会在哈尔滨隆重举行。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姜涛出席会议并讲话,黑龙江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孙镝飞宣读协会负责人名单,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张磊到会对换届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黑龙江省调解协会新当选会长于大海作表态发言。
大会现场(黑龙江省司法厅供图)
大会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调解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创新建立了“四所一庭一中心”工作机制,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并予以推广;率先出台全国首部全面规范各类调解的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全省年均化解矛盾纠纷30余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近8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姜涛(黑龙江省司法厅供图)
会议指出,省调解协会的成立是全省调解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于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各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建设,利用协会资源优势,为各级调解协会打造学习交流平台,提高行业管理水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党建+业务”为支撑,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积极参与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会议强调,要推进组织创新,巩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积极向特色农业、涉外商事、新业态等领域延伸;支持企事业单位、商会、行业协会等建立调解组织,鼓励市场化运行的商事调解组织发展,全力打造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健全的调解组织体系,努力实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黑龙江省调解协会新当选会长于大海作表态发言(黑龙江省司法厅供图)
会议要求,省调解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依章程履职,完善行业规范,健全信用评价机制,维护调解行业良好形象。着力提升调解员素质,建立分层分类、系统规范的培训体系,切实提高调解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加强行业自律,制定实施行业规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团结带领全体会员,不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开创全省调解工作新局面,为服务黑龙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省各市(地)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及会员代表230余人参加会议。(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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