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江西74岁老太杀害73岁老太并藏尸”案将于11月19日开庭审理。被害人女儿毛女士告诉记者,案发于3月19日,母亲与被告人曾某某多次因柴火归属问题发生争执,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曾某某提起公诉。
“我妈妈太好了,跟谁都没有矛盾,就是跟曾某某有矛盾。”毛女士说:“当天,凶手搬走我妈妈柴火的时候,被妈妈当场看到,后来两个人吵了起来。”
起诉书显示,曾某某左手控制被害人双手,右手捡起石头砸向被害人太阳穴位置,连砸十余次。案发时的一个细节,让毛女士深感气愤:“曾某某在把我妈妈杀害掉后,还在搬走我妈妈的柴火……”
▲起诉书部分内容
毛女士表示,她起初以为母亲外出,确认母亲失联后,她报警并求助救援队寻人。毛女士称,由于尸体掩埋地出现异味,母亲遗体于3月30日被警方发现。经法医鉴定,不排除被害人刘某某被钝器多次击打头面部导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曾某某行凶后搬走被害人的柴火 图/网络截图
瑞金市叶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称,已于案发后介入处理。毛女士表示,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被告人曾某某得到严惩。
11月19日,潇湘晨报记者从被害人女儿毛女士处获悉,案件择期宣判,“我妈妈的案件是11点多结束的,择期宣判,我要先消化一下凶手在庭上说的话,很多东西我要理清楚。”
“凶手态度很恶劣,一直说我妈妈不好,她就要打死我妈妈。她一直重复这句话。”毛女士表示,凶手已经长胖了。
高龄老人判决后如何服刑?曾某某74岁了是否符合正常关押服刑的条件?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付建认为刑法中针对高龄的从宽处罚门槛是75周岁,74岁不在此列,所以曾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不能适用“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我国法律未将74岁作为免予关押服刑的条件,只要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实刑,且身体状况符合监禁情况就应当在监狱服刑。
付建介绍,《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中曾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如果其态度恶劣、无悔罪表现,被判处实刑后,大概率会被收监。如果其身体存在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严重疾病,才可能暂不关押;若仅为普通老年疾病通常不影响收监。
潇湘晨报记者朱天翔 武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