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老法官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因设备租赁引发的合同纠纷,在退休法官荆霞的耐心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达成限期履行协议,维系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023年3月,从事建筑工程的李某因施工需要,向某设备租赁公司负责人赵某租用了一批专用设备,双方约定租期三个月,租金共计7万元。租赁期满后,李某因工程款未及时到账,未能按时结清租金。赵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催要,李某均以“再等等”、“下周一定转”等理由推脱。这一拖就是一年多,期间赵某虽理解李某的资金困难,但自身经营也面临压力,无奈之下于2025年10月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被分流至老法官调解室后,退休法官荆霞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她发现,双方曾有多次良好合作基础,此次纠纷主要是因资金周转问题引发。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都有调解意愿,荆霞决定组织面对面调解。
“赵老板,我不是不想给,实在是甲方那边款项还没到位。。。”调解开始时,李某道出了自己的难处。“李经理,我理解你的困难,但我这边也有员工要发工资,有货款要结啊。”赵某回应道。荆霞抓住双方都愿意解决问题的契机,一方面向李某释明拖欠租金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赵某考虑李某的实际困难。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协调,双方最终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分两期支付赵某设备租赁费7万元,于2025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2万元,剩余1万元于2025年2月25日前支付完毕。
“谢谢荆法官,这下我心里踏实了。”签署协议后赵某说。李某也表示:“一定会按约定履行。”退休老法官荆霞通过“情法结合”的调解方式,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石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