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威龙股份(603779)发布公告,近日收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公司作为被告,与原告宋林就借款合同纠纷达成调解协议,涉及金额为本金1017万元及利息等,合计1200万元。
根据调解协议,公司需按期偿还该款项,具体还款安排为:2026年1月30日前偿还100万元;2026年3月30日前偿还300万元;2026年6月30日前偿还200万元;2026年9月30日前偿还200万元;2026年12月30日前偿还400万元。
若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任意一期款项,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共计4.64万元,由公司负担并于2026年12月30日前支付。此次调解协议的履行可能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将以审计结果为准。
2025年前三季度,威龙股份实现收入2.51亿元,归母净利润-1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