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违规升级为诈骗,多名院长面临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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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21: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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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只是个执行者,医院没有虚假病人,也没有虚假治疗,所有的检查和用药都是真实发生的,怎么就成了诈骗医保?”黄女士的声音里交织着疲惫与不解,言语间的哽咽,道尽了家人五百多个日夜的煎熬。

近日,她向“看医界”诉说,父亲黄春风——贵溪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前行政院长,因涉嫌医保诈骗已被羁押一年半。时光在等待中流逝,希望在与司法程序的拉锯中逐渐消磨。黄女士两次步入法庭旁听,始终认为诈骗罪的指控过重。

与此同时,另一场风暴正席卷不远处的贵溪东信医院。前院长方元桂、助理童吉忠等人,也面临着几乎相同的罪名指控。这两家看似并无交集的民营医院,却在司法文书的字里行间,呈现出相似的轨迹:指控逻辑如出一辙,涉案金额分别高达252万元与410万元。若罪名坐实,相关责任人都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判决。

针对这两起极具代表性的案件,“看医界”近日专访了黄春风案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邵颖芳。随着对案件肌理的层层剖析,一个令整个民营医疗行业不安的趋势浮出水面:当医院收治了真实的病人,提供了真实的治疗,仅因运营模式中存在“车接车送”“低标准入院”等情形,就可能被认定为构成诈骗罪——这一现象令人不寒而栗。

行政违规升格为刑事诈骗,医院院长身陷囹圄

2017年,怀揣谋生愿望的黄春风经同乡介绍,踏入贵溪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这位从普通打工者起步的中年人或许不曾预料,数年后自己会以股东兼行政院长的身份,卷入一场数额巨大的医保诈骗漩涡。

“我父亲只是小股东,医院的整套运营模式在他入职前就已定型,他所做的不过是在既定框架下履行职责。”黄女士的言语中满含无奈。在她眼中,父亲更像是一名执行者,而非决策者。

然而,正是这种“按部就班”的工作,使黄春风于2024年4月17日被刑事拘留,随后正式逮捕。据黄女士透露,检方起诉书指控他在2019年至2023年6月期间,指使医院市场服务部人员下乡“拉人头”,以送礼物、包接包送为诱饵,诱导五保户、低保户等中老年人住院,并指示医生开具虚假医嘱,骗取国家医保资金达252万余元。尽管黄春风主动投案,却被认定“拒不如实供述其主要罪行”。

随着庭审推进,指控背后的争议逐渐浮出水面。黄女士讲述到,检察官也当庭承认医院不存在虚假病人或虚构诊疗项目,却直言:“我们也清楚没有虚假病人,放在过去这只是违规,但现在是严打期,也是可以按刑事诈骗追究的。”这样严格的打击,让黄女士难以接受。

“医院每年都接受医保部门的飞行检查,从未被认定欺诈骗保。”黄女士补充道。贵溪市医保局在2022年及2023年的行政处罚中,仅认定医院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并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进行了行政处罚,且明确写明“未发现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

这意味着,医保部门作为专业监管机构,其连续两年的行政认定结论,与检察院刑事指控的性质存在根本性矛盾。

案件的核心症结在于行为性质的认定:黄春风案究竟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对此,代理律师邵颖芳给出了否定答案:“诈骗罪的核心在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导致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处分财产。但在此案中,病人是真实的,病情是真实的,治疗也是真实的。医保局支付的每一笔费用,都依据真实的医疗记录并通过了系统审核,整个过程中,不存在‘错误认识’。”

邵颖芳强调,《刑法》具有谦抑性,只有在行政、民事等手段都无法有效规制时,才应谨慎动用。将本可通过协议追回、行政处罚就能解决的“车接车送”“低标准入院”等运营管理问题,直接拔高定性为刑事诈骗,是典型的“矫枉过正”,违反了《刑法》的基本原则。

而案件中金额认定的“草率”同样不合理。“起诉书指控的252万,是将相关患者住院期间的所有医保报销金额简单累加,完全没有区分哪些是合理的医疗支出,哪些是所谓的‘虚假’部分。”在邵颖芳看来,这种“一刀切”的认定方式,在涉案金额动辄数百万的医保案件中,无疑是将被告人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去年8月,无锡虹桥医院骗保案轰动业内。而在该案中,国家医保局的通报明确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总额与其中“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金额区分开。可见国家医保部门在认定骗保金额时,已将一般违法与恶意欺诈进行严格分类处理。

邵颖芳表示,正如无锡虹桥医院骗保案所示,虚假住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等属典型欺诈,而常规住院中的违规使用基金行为,因不具备欺诈意图,并未被划入骗保范畴。

“国家层面的监管实践正在厘清‘违规’与‘违法’的边界,但一些地方的司法实践却出现了令人不安的倒退,将两种性质不同的行为混为一谈,全部用刑事‘重典’伺候。”邵颖芳的言语间,流露出深深的忧虑。

刑事立案先于医保部门认定,东信医院陷“诈骗”模板

就在黄春风案于贵溪市人民法院艰难推进的同时,不过数里之遥的贵溪东信医院,正经历着几乎相同的命运转折。当事人家属提供的贵公(塘)诉字(2025)0248号起诉意见书,揭开了又一起备受关注的医保诈骗案。

文书显示,东信医院前院长方元桂、院长助理童吉忠等人,因涉嫌以相同模式骗取医保基金410余万元,被正式移送审查起诉。

该案的运作逻辑与黄春风案如出一辙:通过医联体工作人员下乡宣传“免费住院”,并与村镇医生签订协议,以住院费用10%的返点吸引“五保户”等群体就医。

起诉意见书中提到,院长方元桂曾在院内会议上要求对医联体介绍的病人“应收尽收”。在绩效考核的驱动下,医生对未达住院指征的患者办理住院,并存在虚开处方、虚增住院天数等行为。

贵溪东信医院(原贵溪第二医院)

纵观全案,其与黄春风案呈现出高度相似的“模板化”特征。邵颖芳分析:“两案都存在真实患者与真实治疗,却被统一指控为诈骗。公诉机关将市场宣传行为直接定义为‘诱导’,将民营医疗机构常见的经营模式整体认定为诈骗手段。”

这是否意味着市场拓展行为就等同于“诱导诈骗”?在邵颖芳看来,这种指控逻辑忽视了民营医疗机构的生存现实。“民营医院不像公立医院有天然的知名度和信任度,它们需要通过市场宣传来获取病源。‘车接车送’对于行动不便、经济困难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来说,恰恰是保障其就医可及性的人性化措施。”

更值得关注的是,邵颖芳认为,是否需要住院本应是专业医生的临床判断,而非事后“反向诊断”。在黄春风案件中,立案时更是仅依据6名患者的口供,邵颖芳认为这明显未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如果患者病情轻微到根本无需任何医疗干预,医生没必要冒着风险收治,这本身不符合医疗常理。更可能的情况是存在‘可进可出’的情况,也就是所谓的‘低标准入院’或‘过度医疗’的违规情形,但这首先是医疗管理和医保协议层面的问题。”

然而黄春风案与东信医院案均为直接刑事立案介入,跳过了本应由专业医保行政部门主导的立案、调查、认定与审核程序。邵颖芳表示,在医保部门尚未对相关行为作出行政违规认定的情况下,便直接进行刑事定性,这相当于替代了专业行政部门的判断。自己对此也在办案过程中向相关部门提出质疑,但很可惜并未被相关部门采纳,无法阻止案件的层层推进。此类对高度专业化的医疗行为直接作出罪与非罪的判断,在程序上值得商榷。

她强调,医保基金监管应遵循“协议管理—行政监管—刑事打击”的梯次原则,而当前的做法是一种程序上的僭越,也导致了案件事实认定和专业判断上的“粗糙”。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案件通常涉案金额都在50万元以上,属于诈骗罪中的“数额特别巨大”。面对十年起步的量刑压力,邵颖芳道出了许多当事人的共同困境:“坚持法律原则、为自己辩解,就可能被认定为‘拒不认罪’,从而失去从宽处理的机会;但若违心认下这‘莫须有’的诈骗重罪,换来的将是十年以上的牢狱之灾和整个家庭的崩塌。”

“审判”风向标!案件结果影响深远

摆在眼前的黄春风案与东信医院案,还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几乎相同的剧本,正在江西多地同步上演。邵颖芳向“看医界”透露,“江西省内多地同期出现类似案件,形成了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打击‘套路’。”

“这一严峻态势的背后,或与江西省近年持续推进的医保领域反腐行动密切相关。此前,已陆续有地方医保系统负责人落马的报道见诸报端。”在邵颖芳看来,当地医保基金资金紧张状况或许与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然而,在医保监管持续趋严的背景下,实践中却浮现出一种“双重标准”:同类行为若发生在公立医院,大多以罚款、整改等行政处罚草草收场;而在非公医疗机构,却频频被直接定性为刑事犯罪,相关人员动辄面临十年以上刑期。邵颖芳表示,“这种‘同案异罚’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公平性,也给民营医疗行业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

目前,江西省内众多面临类似情况的民营医院及相关人员,都在密切关注黄春风案的判决走向。“这个案子已经成为一个‘风向标’,”邵颖芳透露,“许多地方的司法机关都在静待该案落槌,以期参照执行。”

正因深知此案可能带来的重大影响,邵颖芳表达了深切的忧虑:一旦这种将“低标准入院”“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认定为刑事诈骗的判决成立,将产生极其恶劣的示范效应。这意味着几乎所有存在医保违规行为的民营医院负责人,都可能一夜之间从管理者变为“阶下囚”。

“医保案件涉案金额轻易就能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起步刑期就是十年。这将严重打击社会办医的信心,最终损害的是医疗服务的多样性和可及性。”

邵颖芳呼吁,司法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审慎区分医保基金使用中的“违约、违规、违法”三个层次。对于有真实医疗服务基础的案件,应优先适用医保协议管理和行政处罚。“今年9月向社会公开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出现了‘首违不罚’的人性化行政执法条款,也进一步证明了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中不同层级的界限,刑事追责当属于劣后手段,在协议管理、行政处罚无法抑制其侵害法益的情况下才能被启动。”

“刑事手段这把‘手术刀’,应该精准地用在真正‘无中生有’的欺诈骗保行为上,而不是当成‘砍刀’乱用,伤及行业根本。”她希望,黄春风案能成为一个契机,推动司法实践在医保监管领域回归理性、审慎和公平,让民营医院在依法合规的道路上,能够拥有一个清晰、可预期的未来。

目前,黄春风案的判决尚未下达,黄女士和她的家人仍在焦灼地等待。而贵溪东信医院案的审查起诉程序也在进行中。这两起案件的最终裁决,不仅将决定当事人的命运,更将为一个群体的共同处境落下重锤。 (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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