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俸碧霞法官收到了一面饱含谢意的锦旗。这面鲜红的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妥善化解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的专业认可,更是司法工作中法理与温情相融、爱与责任并重的真实写照。
该案系一起申请变更监护人纠纷,申请人罗某(系孩子郭小花的奶奶)向灵川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刘某(系郭小花的母亲)的监护人资格,变更为其本人担任孙女郭小花的监护人。2021年,申请人罗某儿子郭某与被申请人刘某经调解离婚,郭小花由郭某抚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郭某于2022年底不幸病逝,此后未成年孙女郭小花一直随申请人罗某生活。罗某表示:“孩子是我儿子生命的延续,我愿意也有能力接过抚养的重担,给她一个稳定、温暖的家。”罗某希望能获得法律上的确认,以便更好地照顾孙女。
面对这起涉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家庭关系修复的敏感案件,承办法官俸碧霞高度重视。她深知,家事纠纷尤其是涉少案件,不仅需要厘清法律关系,更需要对未成年人权益给予最大程度的优先保护,并尽力弥合亲情裂痕,促进家庭和谐。在仔细查阅案卷、深入了解各方实际情况及真实意愿后,法官认为,简单的判决或许能明确法律关系,但未必最有利于孩子的长远成长和亲情的维系。她决定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首选方案,力求找到既能保障孩子权益,又能平衡各方关切的“最优解”。
调解过程中,俸碧霞法官充分展现出司法的耐心与智慧。她耐心倾听双方陈述,理解申请人罗某作为祖辈对孙女的深沉爱意,也体谅被申请人刘某作为母亲难以割舍的骨肉亲情。她始终将未成年人郭小花的健康成长置于首位,从最有利于其身心发展的角度出发,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共同为孩子谋划一个稳定、温暖、充满关爱的未来。她反复强调:“法律的终极目的不是剥夺,而是保障与修复。孩子的成长,离不开每一份亲情。我们所要做的,是共同寻找到最合适的责任分担与亲情维系方式。”
经过俸法官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被她的真诚与专业所打动,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明确,郭小花由申请人罗某与被申请人刘某共同监护,随罗某生活;同时,刘某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学习的前提下也享有探视权。这一安排既明确了主要抚养责任,保障了孩子成长环境的稳定,也维护了母女间的亲情纽带,实现了情、理、法的有机融合。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灵川县人民法院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融入家事审判的生动体现。俸碧霞法官以耐心的调解精准把握法理和人情,既化解了家庭矛盾,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又传递了司法温情,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注: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